基本案情:
张某系某酒店的服务员,2022年2月在酒店工作时不慎摔倒受伤,后被送医就诊,经司法鉴定:张某构成伤残十级,误工期180日、护理期60日、营养期90日。2023年5月,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酒店赔偿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误工费、营养费等共计18万元。
法院判决:
法院审理后认为:张某受雇于酒店从事服务工作,酒店为雇主,张某为雇员,双方形成雇佣关系。酒店雇佣张某作为服务员,应对工作的各种注意事项、危险提示等及时告知和培训,但酒店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履行了谨慎的*管理义务,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过错,应承担赔偿责任,但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、过失的,可以减轻或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。本案中,张某作为理性成年人,在进行劳务过程中,应考虑其自身年龄等综合因素、控制风险发生,然其未对自身*尽到审慎的注意和防范义务,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失,其自身也应承担一定责任。最终,法院依据双方过错程度,判决张某承担40%的责任,酒店承担60%的责任。
案件点评:
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,是指在劳务关系存在的前提下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,就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所引发的争议,是当下比较常见的案件类型。本类型案件需要与劳动合同关系、承揽合同关系下发生的损害进行区分。
对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,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:
1、提供劳务者受到伤害的时间、地点和是否因劳务活动而受到伤害;
2、提供劳务者是否存在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;
3、提供劳务者在本案中是否对造成损害事件的发生或者扩大存在过错;
4、提供劳务者诉请之项目、数额,是否合法、合理、属实,是否应予支持;
5、提供劳务者与接受劳务者之间的责任划分比例,即赔偿责任划分问题。
在诉讼过程中,提供劳务的一方可以提供为接受劳务者提供劳务的相关证据、与对方就事件协商调解的聊天记录、事件发生时在场的人证、物证、就诊病历、医院的诊断证明、医疗票据、医嘱等;接受劳务的一方可以提供自己已经注意*保护、对伤者及时进行了救治等相关证据。最终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证据、结合双方的注意义务、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责任比例,作出判决。因此,在遇到类似的状况时,要注意相关证据的留存,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